四川省建设厅通告第91号
 
 
         按照建设部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第77号部令)的有关要求,根据成都市建委《关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请示》(成建委发[2004]房字26号文)上报的审查意见,经研究,同意四川成都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三级资质[原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];同意重新确定新都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[原为暂定(按四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];同意新设立的成都众合天成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;同意新设立的成都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暂定(按四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;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、成都蜀信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升二级资质,我厅另行审批。

  特此通告

  附:成都市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一览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川省建设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四年十一月十五日

  附:

成都市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一览表

  一、同意为三级资质[原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]的房地产开发企业(1家)

  1、成都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级

  二、同意重新确定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[原为暂定(按四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]的房地产开发企业(1家)

  2、新都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三

  三、同意新设立为暂定(按三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(5家)

  3、成都众合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暂三

  4、成都长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三

  5、四川枫岚实业有限公司 暂三

  6、都江堰市江河置业有限公司 暂三

  7、新津华明置业有限公司 暂三

  四、同意新设立为暂定(按四级标准承接业务)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(4家)

  8、成都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四

  9、成都周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暂四

  10、四川新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暂四

  11、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 暂四